担保情况概述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3,25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 天津浩众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 [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担保议案 [2] 担保进展情况 - 天津浩众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获得2,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2] - 公司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浩众融资提供3,25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9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扬 [3][4]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汽车销售、二手车服务、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充电设施运营等多元化业务 [3] - 天津浩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方包括保证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及主合同债务人天津浩众 [6] - 担保债权最高额为3,250万元人民币,覆盖2025年5月28日至2028年5月28日期间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权 [6][7] -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 [8]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9] -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分期债务以最后一笔到期日为准 [10] - 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不成时向债权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13]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天津浩众融资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3]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72,000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6.42%,总资产的28.71% [14] - 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为18,50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对其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为53,500万元人民币 [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121.46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末净资产的8.46%,无逾期或诉讼担保 [1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