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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长华化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核心公告内容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18日至6月2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2] 激励对象核查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 劳动合同 职务任职文件等材料 [3] - 核查范围包括激励对象是否满足《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资格要求 [3] 激励对象资格确认 - 首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市场禁入等禁止性情形 [3] - 所有激励对象信息真实有效 无虚假或重大遗漏 [4] 最终核查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全部条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