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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1.29万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109.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未披露)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共开立4个专项账户,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账号458582470261)、中国建设银行泰州新区支行、江苏银行泰州海陵支行(账号16270188000322066)、交通银行泰州新区支行 [2] - 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由于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及银行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 [2] - 专项账户资金用途包括年产10万吨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 [2]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方包括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专户仅限募集资金使用 [4] - 保荐机构可指定代表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5] - 江苏银行泰州分行额外约定:资金提取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用款申请及用途证明,银行有权拒绝不符合募集用途的划款指令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