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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交易对方主体资格 - 交易对方为江苏***大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 经营范围包括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等 [3] - 营业期限为2020年7月23日至2050年7月22日 [3] 合同签署情况 - 金刚数智法定代表人王泽春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易对方法定代表人加盖签名章及公章 [4] - 合同签署过程真实、有效 [4] 合同主要内容 - 金刚数智为交易对方提供算力服务,服务期限为六十个月 [4]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99,360,000元(含税) [4] - 合同涵盖项目服务方式、进度计划、价款支付、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4] 法律意见结论 - 交易对方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 [5] - 合同签署真实有效,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