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BEIJING QIZHI LAW FIRM 总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3 号蓝堡国际中心 1 座 9 层 901-902 号 邮编: 100026 电话:010- 85679588 传真:010-85679698 济南分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 66 号银座晶都国际 1 号楼 3405 室 邮编: 250012 电话:0531-66683939 传真:0531-66683939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京齐专字2021第 Z30910-1-24 号 致: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