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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6,000,000张,实收募集资金597,597,924.53元(扣除发行费用2,402,075.47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原项目"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23,557.00万元资金转投至新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1] - 变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1][2]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开立多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金华金东支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澧浦支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等银行[2] - 截至2025年6月29日,专户存储余额不包括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12,204.91万元[2]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署方包括公司、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澧浦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4] - 专户仅用于"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4] - 保荐机构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并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5] - 银行需每月提供专户对账单,并配合保荐机构调查[5] - 资金支取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