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0]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14] - 债券利率将由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1] 特殊条款设计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15] - 包含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17] - 设有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回售[1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投资总额203,433.2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0万元[22]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2]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23] 发行程序安排 -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3] - 将采取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20]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确定最终发行方案、签署相关文件等[30] 公司资质说明 - 公司自查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包括具有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盈利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等要求[6][7]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违法行为等发行障碍情形[8] - 本次发行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9]
斯达半导: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