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概述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需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擅自操作[1] 业务操作原则 - 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实际经营为依托,禁止超经营需求的复杂衍生品交易[2] - 仅允许与持牌金融机构交易,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合作[2] - 业务规模需匹配外汇收支预测金额,交割时间与收支款项时间一致[2] -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且需在审批额度内控制规模[2] - 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禁止使用他人账户[2] 审批权限与流程 - 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禁止超范围操作[3] - 触发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交易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3] - 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审批日常业务方案,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运作[4] - 财务部负责可行性分析及操作管理,审计部监督执行情况,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4] 内部操作流程 - 财务部需分析汇率趋势,提出业务建议并制定匹配的交易方案[5] - 选定金融机构后签署合约,金融机构需定期提交交易清单并提示交割[5] - 财务部需核对交易细节,跟踪交割资金安排,杜绝违约风险[5] - 审计部需定期审查业务执行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 建立持仓预警和止损机制,防止核算错误或舞弊导致损失[6] - 汇率剧烈波动时需及时分析并上报管理层,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6] - 出现重大风险时需提交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审计部需监督违规行为[7] - 达到披露标准时需及时公开业务风险,包括交易目的、品种、保证金上限等信息[8]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并重新评估有效性[9] 档案管理与附则 - 业务档案及协议由财务中心保管至少10年[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董事会拥有修订和解释权[9]
日盈电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