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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盈电子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5] - 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 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5]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负面情形、激励对象符合要求、公司层面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5][6][7]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678,900股,涉及10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8]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 公司将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等文件 [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按规披露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解除限售程序合法合规,条件已成就,人数及数量符合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