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3]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3] -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276,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34% [3] - 网络投票股东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44,179股,占比6.8617% [3] - 合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032,590股,占比34.1017% [3]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5,207股 [3] 股东会表决结果 - 议案一总表决结果:同意7,80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28%,反对6,632股(0.2056%),弃权9,078股(0.1434%) [4] - 议案二总表决结果:同意37,266,779股,占比99.8423%,反对912股(0.0143%),弃权9,078股(0.1434%) [5] - 两项议案均达到法定通过比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实际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