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天(蓉)意字第 35 号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 西段 61 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宜宾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