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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核心要点 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定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1] -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监督 [2] - 内部审计遵循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三大原则 [3] - 公司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体系,执行"上审下"为主的运作机制 [4] 审计机构与人员 - 公司设立审计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进行集约化管理与统一实施 [6] - 审计管理部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7]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 [8] - 审计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报董事会决定 [8]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管理部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形式实施监督,涵盖15项主要审计事项 [13] - 审计管理部门具有参加会议、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7项权限 [14] - 公司党委、董事会应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管理 [15] -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审计计划、整改落实等事项管理 [16] 审计程序 - 审计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包括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5] -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需做好审前调查、方案编制等工作 [27] - 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核实异议后正式印发 [28] - 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归档资料 [29] 审计整改与结果运用 - 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30] - 审计管理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1] - 建立与其他监督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 [32]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