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2][3][4]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7]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 - 回购数量:14,000股限制性股票 [5] - 回购价格:9.47元/股,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将相应调整 [5]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 本次回购注销的影响 -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 -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6][8]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6] -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