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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决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福州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资格与股权情况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4] - 出席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83,964,440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8,837,896股)的52.8617%,其中现场参会股东5人代表股份43,953,540股(占比52.3648%),网络投票股东78人代表股份40,010,900股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议案:同意83,749,810股(99.8631%),反对187,315股(0.2233%),弃权15,315股(0.0183%) [5]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83,849,521股(99.8631%),反对114,604股(0.1364%),弃权315股(0.0005%) [5] - 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同意83,820,388股(99.8375%),反对5,616股(0.0067%),弃权37,996股(0.0453%) [5] -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同意83,827,998股(99.8375%),反对20,316股(0.0242%),弃权5,616股(0.0067%) [6] 法律结论 - 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