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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6月14日通过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麦迪科技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4]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6] 参会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6]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含代理人)合计359人,代表股份72,105,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24% [6] - 参会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资格均经查验合法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获通过:同意71,674,568股(99.7617%),弃权171,818股(0.2383%) [7]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通过:同意71,896,045股(99.9042%),弃权69,056股(0.0958%),该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8] - 表决程序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共同监督,现场票与网络票合并统计后公布结果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合法有效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