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南京证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30日在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3] -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9:15-15:00)[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通知公告于2025年6月7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等关键信息 [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4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84,383,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431% [4] - 现场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交易所系统验证 [4][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99.8%,其中最高为99.8506%(《公司2024年度报告》),最低为99.1540%(《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6][7][8][9]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单独计票,例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中小股东99.5755%同意票 [8]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如与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等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事项均获99.8%以上非关联股东支持 [9] 法律意见结论 - 国浩律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