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致: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10:00 在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金融城 5 号楼)3 楼报告厅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 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200085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21) 5234-1670 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