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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考核与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 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安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