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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6月1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06月30日由董事长姜纯主持 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与公告一致 [2]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 时间范围为09:15至15:00 [2]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410,632,995股 占总股本27.7713% 其中中小投资者1名 代表股份1,850,959股 占比0.1252% [2] - 网络投票社会公众股股东264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330,206,283股 占总股本22.3320% 全部为中小投资者 [2] - 合计参会股东268名 持有表决权股份740,839,278股 占总股本50.1034% 中小投资者持股占比22.4572% [3] - 公司总股本1,508,548,229股 扣除回购专户股份29,926,306股后 实际享有表决权股份1,478,621,923股 [4] 议案表决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 审议通过7项议案 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特别决议事项 [5] - 议案1-3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6-7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