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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载明会议届次、召开时间、方式、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00在深圳南山区召开,董事长唐红兵主持,同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3][4] 参会人员与表决情况 - 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规定,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38人,代表股份65,174,230股(占公司总股本54.3119%) [4] - 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交所系统认证 [4] - 议案《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99.8122%赞成票通过(65,051,830股),反对票占0.1757%(114,500股),弃权票占0.0121%(7,900股) [4]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由律师及股东代表监督,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4][5]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议案通过比例符合法定标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