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治理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其中郭龙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1] 合规审查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 提名决议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