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管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1] - 本办法所称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资信状况、偿债能力或债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 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其他渠道,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替代正式披露 [2]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债券发行前需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文件 [2] - 存续期内需按时披露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及季度财务报表(1个月内) [4] - 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需及时披露,包括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重大资产重组、高管变动等情形 [5][6] 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7]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事务执行 [8] - 各部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责任人,需配合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9] 信息披露程序规范 - 信息披露前需履行部门负责人核对、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审核等程序 [9] - 定期报告需经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 [10] - 重大事项需立即报告董事长并组织临时披露,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及时提交审批 [11] 内幕信息管理 - 未公开信息传递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接触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12]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需存档管理,保管期限为10年 [12] 暂缓与豁免披露 - 符合国家秘密或永久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 [13] - 存在不确定性或临时性商业秘密可申请暂缓披露 [14] - 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建立工作台账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 [14] 责任追究机制 - 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的,可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14]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可解除职务并要求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15] - 被监管机构处罚的,需及时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 [15]
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