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并规范信息沟通机制,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依据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文件[1] - 特定对象定义为具有信息优势的机构或个人,包括证券分析机构、持股5%以上股东、新闻媒体等五类主体[1] 目的和原则 - 制度旨在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3] - 接待工作遵循六大原则:公平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互动沟通[4] 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财务/运营部门需配合接待[5] - 董事及高管接受采访需提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全程参与[6] - 接待人员需具备公司运营全面知识、证券法律专业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8] 接待流程管理 - 实行预约登记制,来访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人员名单及调研主题[13]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及重大事项公告前暂停现场接待[14] - 现场参观需两人以上陪同,回答提问需专人负责以避免信息泄露[15] 信息发布与存档 - 特定对象发布的投资分析报告需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公司核对[16] - 公司需在2个工作日内核查报告内容,发现错误需要求改正或发布澄清公告[17] - 接待过程需留存会议记录、录音等资料并妥善保管[19] 违规责任 - 违规接待或泄露信息者需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法律的将追责[21][22]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办公室,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