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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通知包含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完整信息 [2] - 公司提前15日履行通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5点召开,由董事长王升杨主持,地点与通知要求一致 [2][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118名(现场3名+网络115名),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71,519,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2210% [3] - 现场出席股东持有5,635股(占比0.0039%),网络投票股东持有71,514,220股(占比50.2171%) [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会议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 [5] - 表决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监票、计票程序合法,结果当场公布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科创板监管指引要求 [3][5]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经律师核查确认合法有效 [3][4] - 表决程序及结果经律师见证确认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