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鲁信创投: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召集[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济南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2]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出 完整披露会议方式、出席对象及登记方法等事项[2]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 代表股份517,868,177股 占总股本69.5723%[2]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155名 代表股份12,170,906股 占总股本1.6351%[3] - 合计出席股东代表股份530,039,083股 占总表决权股份71.2074%[2][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及表决权委托的关联交易议案》等[4]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5] - 计票过程由推举的监票人按章程规定执行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统计[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1][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网络投票系统验证确认有效[2][3] - 表决程序及结果经核查确认合法有效 未收到临时提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