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豆神教育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立案告知书》[1] - 调查发现公司未及时披露5起仲裁案件,包括察布查尔锡伯案、张莹案、德峰广告案、张家口案、寓乐湾案,累计涉案金额12,361.60万元[2][3]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察布查尔锡伯案和德峰广告案,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2]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张莹案、寓乐湾案、张家口案,且未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3][4] 行政处罚内容 - 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罚款(其中70万元针对第一款违法行为,160万元针对第二款违法行为)[6] - 时任董事长窦昕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30万元+80万元)[6] - 时任董事会秘书陈钊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30万元+80万元)[6] - 时任副董事长王辉和时任董事刘辉各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万元罚款[6] 公司高管责任认定 - 窦昕作为时任董事长、CEO,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承担管理责任,未勤勉尽责,且知悉张家口案[5] - 陈钊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勤勉尽责,且知悉张家口案[5] - 王辉作为时任副董事长,知悉张家口案,对该案信息披露事宜未勤勉尽责[5] - 刘辉作为时任董事、副总裁,知悉张家口案,对该案信息披露事宜未勤勉尽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