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1]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高管及其近亲属、控制实体等关联方[1][9] - 要求董事高管在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核查[2] 股票交易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 - 个人信息变更或离任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3] - 申报内容包括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账户、身份证件号码等详细信息[3] 股票转让限制规则 - 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4] -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的75%自动锁定[5] - 离任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之后12个月内转让比例≤50%[5][6] 禁止交易的情形 - 公司上市首年内、被立案调查期间及退市风险期内禁止转让[8]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前5日内禁止交易[9] - 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禁止买卖股票[9]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管买卖股票的数量、价格及期末持股[11] - 交易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深交所网站公告[11] - 持股变动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标准时需履行额外披露义务[12]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追缴[12] - 受监管部门处分的可要求引咎辞职[12] - 深交所可通过问询函等方式监管交易行为[1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及修改[13]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ST银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