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湖北超卓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40.0828万股,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ubei Chaozhuo Aviation Technology Co.,ltd. [2] - 公司住所为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注册资本为89,603,310.00元人民币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46]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4]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等 [4] - 经营范围还包括机械零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光伏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5] -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但需修改公司章程并经登记机关登记 [5]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9,603,310股,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除外 [7][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0]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4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49]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 [51]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 [52]
超卓航科: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