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茂泰"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张征轶律师、韩政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 经本所律师核查, 2025 年 3 月 3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全权办理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经本所律师核查, 2025 年 7 月 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由 3.96 元/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