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包括以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32,715.32元 [1] - 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每股现金红利不变,仅调整分配总额 [1]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17 [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权益分派方案针对不同股东类型差异化征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0.405元(税后) [1]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等按持股期限差别化征税:持股1个月内补税0.09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税0.045元/10股,超过1年免税 [1] - 证券投资基金中香港投资者份额按10%征税,内地投资者份额同样适用差别化税率 [1] 分红派息日期及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1]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分红派息方法 - 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8日)暂停股份转托管 [2] - 若自派股东现金红利不足,公司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咨询方式 - 咨询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联系人张琪,电话0535-5520066,传真0535-5520069 [2]
东方电子: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