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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风险处置预案总则 - 公司为防范在诚通财务的金融业务风险制定本预案,旨在保证资金安全并符合上交所监管要求 [1] - 预案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诚通财务的所有金融业务往来 [1] 风险处置机构架构 - 设立由董事长领导的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分管领导及资金、会计、风控等部门负责人 [2] -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监督,需定期测试诚通财务流动性并监控经营信息 [2][3] 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 - 建立定期/临时报告制度,资金业务部需审阅诚通财务三张报表并评估经营资质,向董事会汇报 [4] - 对存款异动、资产负债异常等情况需立即启动临时报告程序 [4] - 资金往来需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及信披义务 [5] 风险触发情形清单 - 列举11类启动条件包括:财务指标不达标(如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挤兑事件、重大亏损(超注册资本30%)、监管处罚等 [6] - 特别关注存款占比超30%、股东逾期债务、支付危机等资金安全隐患 [6] 应急处置流程 - 风险发生后需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禁止瞒报,领导小组需分析风险动态并制定应急方案 [7][8] - 应急措施包括暂停新增贷款、回收同业资金、抛售证券等流动性管理手段 [9] 后续管理要求 - 风险平息后需重新评估存款比例,要求诚通财务增强资本实力 [10] - 需联合诚通财务进行风险溯源分析并优化防范机制 [11] 监管指标附注 - 明确财务公司禁止事项:跨境业务、金融债券发行、金融机构投资等 [6][附注1] - 关键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比例≥25%、贷款余额≤(存款+实收资本)*80%、集团外负债≤资本净额等 [附注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