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旅游: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发行方案核心内容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6]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文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6]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6]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33,204,000股)[8] - 文旅集团承诺认购不低于实际发行数量的32%[8]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用于4个主营业务相关项目[9] 募集资金用途 - 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19] - 九华山聚龙大酒店改造项目(投资1.31亿元,募资1.25亿元)[9] - 九华山中心大酒店北楼客房升级改造项目(投资5150万元,募资5000万元)[9] - 交通设备提升项目[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015年3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199)[13] - 主营业务为酒店业务、索道缆车业务、旅游客运业务和旅行社业务[28] - 202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8%[29] - 控股股东为文旅集团(持股29.93%),实际控制人为池州市国资委[21] 项目审批情况 - 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及景区详细规划批复[19] - 酒店改造项目已完成相关备案手续[19] - 交通设备提升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19]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30] - 报告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行政处罚[39][40] - 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重组或收购行为[36]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符合规定,变动履行了法定程序[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