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并保护股东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审计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系统性评价活动 [1] - 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禁止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或受其领导 [1][3] - 公司所有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合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支持 [1]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质量 [5]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可根据业务需求配备专职人员,并计划建立多层次审计体系 [6]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及独立性,且与被审计对象无利益关联 [9][10] - 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可经董事长批准参与特定审计项目 [7] 审计对象与依据 - 审计对象涵盖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派驻人员及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事项 [12] - 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经营目标等 [13] 审计职责与流程 - 审计委员会需指导审计制度实施、审议工作报告并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14] - 审计部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审计财务合规性、反舞弊检查及季度汇报 [15] - 年度审计计划需提前两个月提交,审计范围覆盖所有财务相关业务环节 [16][18] - 审计证据需满足充分性、相关性要求并完整记录于工作底稿 [19][20] 审计权限与重点领域 - 审计部有权参与经营决策会议、调取资料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追责建议 [21] - 重点审计领域包括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及关联交易,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风险控制 [26][27][28][29] 内部控制评价与整改 - 审计部每年需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审查大额资金往来、投资及担保事项 [22][23] - 发现内控缺陷时需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重大风险需立即上报 [24][25] 奖惩机制 - 公司对表现突出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直至移交司法 [31][32] - 阻挠审计、提供虚假材料或打击报复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4][35]
福莱新材: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