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构 - 公司依法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主要条款,并根据需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6]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统称"公司派出人员" [7] - 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否则不得任职 [8] 子公司管理职责 - 公司派出人员需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工作,确保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9] - 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进行未经批准的关联交易 [10] - 公司派出人员需按管理层要求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更换 [11] 经营及投资决策 - 子公司需制定经营管理目标,建立市场导向的管理体系,并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14]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供相关报表数据 [15] - 子公司重大交易事项(如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需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 [19] 财务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子公司不得擅自更换财务负责人 [24] - 子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立独立核算体系,加强成本、费用及资金管理 [25] - 子公司需按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26][27]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并确保信息保密 [34]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明确具体负责人及信息提供部门 [35] - 子公司不得擅自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 [36] 监督审计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包括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高管经济责任审计 [41][42] - 子公司需全力配合审计工作,提供所需资料并执行审计意见 [43] 考核与奖惩 - 子公司可制定绩效考核制度,但需报公司备案 [45] - 子公司因违规受处罚时,公司可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高管给予处分 [46]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9]
福莱新材: 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