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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 回购股份报告书

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5元/股 [1] - 按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约3,157.89万股,占总股本4.5%;按下限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约1,578.95万股,占总股本2.3% [1]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若3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将依法注销 [1] 回购股份审议程序 - 2025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股份 [2][13] - 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2] 回购资金来源 - 公司已取得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不超过27,000万元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不超过回购总额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1.35亿元,资产负债率63.30%,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占总资产1.98% [8] 回购股份用途及影响 -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3] - 管理层认为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8] - 若按上限回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将从0.47%增至4.87% [7] 回购实施安排 - 回购价格上限因分红派息从9.8元/股调整为9.5元/股,调整生效日为2025年7月10日 [12] - 公司将定期披露回购进展,包括每月前3个交易日披露上月回购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13] - 若未能在36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