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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审核意见 主体资格与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 [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 激励对象均无《管理办法》禁止情形,如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2][3] - 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符合《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 [3] 计划内容与流程 - 激励计划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授予安排(数量、日期、价格等)合法合规 [3][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担保 [4] - 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激励计划目的与影响 - 计划旨在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促进持续发展 [4] - 通过中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凝聚力,推动战略落地和经营目标实现,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 信息披露与公示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至少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会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