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向东莞金控和东莞控股组成的联合体转让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0%)[1]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1] 交易实施情况 - 标的股份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交割手续[1] - 受让方已分两笔支付全部交易对价:第一笔90,870.168万元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90,870.168万元在股东名册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1][2] 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 交易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2] - 未发现交易实施情况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2] - 除董事会秘书及标的公司部分高管变更外,公司及标的公司治理层未发生其他变动[2] 法律顾问(金桥百信律所) - 《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且交易对价支付完毕[3][4]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发现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4] - 相关承诺方未违反《重组报告书》披露的承诺条款[4] 后续事项 - 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2] - 公司需完成法律法规要求的后续信息披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