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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本次交易概况 -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交易完成后仍持有东莞证券20%股份 [4] - 交易对方为东莞金控(受让12.9%股份)和东莞控股(受让7.1%股份),总交易价款为227,175.42万元,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5][6] -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东莞证券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38,988.63万元,增值率24.98%,扣除分红后评估结果为1,108,988.63万元 [5] 交易性质分析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计算,标的资产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2.76%、净资产73.19%、营业收入224.49%,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8]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非关联方)且不导致控制权变更(实控人仍为杨志茂),故不构成重组上市 [9] 交易实施进展 - 已完成全部决策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东莞证券股东批复 [9] - 截至报告出具日,交易对方已支付全部转让价款227,175.42万元,标的资产12.9%和7.1%股份分别完成过户至东莞金控和东莞控股 [9][10] - 实施过程中未发现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独立承担 [9][10] 人员与协议履行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发生变更(陈浪接任),标的公司2025年2月新增总裁杨阳和副总裁王炜 [10][12] - 《股份转让协议》已完全履行,各方未出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承诺违约情形 [12][13] 中介机构结论 -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确认交易程序合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13] - 法律顾问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认为交易后续事项无实质性法律障碍,相关方承诺持续有效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