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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意 隆: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的法律意见

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1][6][9]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23名激励对象合计1,051,500股限制性股票 [12][13][14] - 公司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7,783,585.64元,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3,000万元 [13] 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流程 - 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6] - 2023年6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 [7] - 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6月14日 [8] - 2025年6月3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9]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9][10] - 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情形 [10][11] - 2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个人资格条件且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12][13][14]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15] - 公司将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解除限售登记手续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