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后章程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条款,明确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党章》等规定 [1]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过渡期由总经理兼任法定代表人 [1]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细胞技术研发应用、基因诊断技术开发等业务领域 [4][7]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类别股份权利平等,同次发行需保证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6] - 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能条款,明确其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职时代行职责 [25][26][27]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职权新增对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明确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21][22] - 董事会组成调整为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取消监事会设置 [106] - 审计委员会被赋予原监事会职权,成员包含3名独立董事且需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 [135][1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建立,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其事先认可 [133][134] - 新增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需过半数 [139][14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降至1%,允许更广泛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58]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0][42][43] - 股东知情权扩大至可查阅会计凭证,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范围拓宽 [33][35] - 新增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当单一大股东持股超30%时强制采用 [45] - 股东诉讼权强化,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损害行为直接起诉 [13][14] 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任职禁止条件新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交易所认定不适格等情形 [45]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明确近亲属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4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建立,要求妥善处理未履行承诺事项并明确追责机制 [48] - 独立董事独立性标准从严,增加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人员等排除情形 [52][53] - 独立董事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权利 [55][56]
卫光生物: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