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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运行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 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 例,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即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 明晰,责任有限,科学管理,资源共享,在严谨的宏观调控与高效的经营运作基 础上,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作为控股股东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权。"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2、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