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募集资金定义包括通过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含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3]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优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和主营业务,以增强公司竞争力 [3] - 董事会需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 [3]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必须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5][6] - 需在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对账单提供等条款 [6] -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签署共同监管协议 [6]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禁止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证券投资等高风险行为,以及变相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7] - 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需董事会审批 [9][10] - 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0]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及保荐机构意见,重大变更需股东会审议 [12][13]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资金存放情况及新计划 [8] - 每半年需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 [16] 现金管理与节余资金 - 闲置资金可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1] - 节余资金超1000万用于新用途需董事会审议,低于该金额需在年报披露 [12] - 现金管理需披露产品范围、收益分配方式及保荐机构意见 [11]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19] - 关联方占用资金需限期归还并披露整改方案 [7]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16]
科思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