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时间覆盖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5][6] - 会议由董事童云翔主持,审议事项与通知所列议案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6][8] 股东参与及表决结果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合计代表股份48.7619%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其中现场投票占比41.1034%,网络投票占比7.6585%,中小股东参与比例达7.6672%[6][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99.8213%高票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98.8637%[8] - 《注册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议案》通过率为99.7497%,反对票仅占0.1905%[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提前15日公告且股权登记日间隔合规[5]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计票结果现场公布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投票数据[8][9]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决议文件将按规定披露[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