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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减持情况 - 公司董事卢钊钧、王文义及高级管理人员林凤森、王颖超、高长星合计减持2,537,3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3076% [1] - 卢钊钧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00,000股,减持均价分别为29.88元/股和30.22元/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0.8877%降至0.6695% [1] - 王文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70,000股,减持均价30.70元/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0.1338%降至0.1011% [1] - 林凤森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60,000股,减持均价30.74元/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0.1273%降至0.0958% [1] - 王颖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0,000股,减持均价29.87元/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0.1358%降至0.1212% [1] - 高长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7,300股,减持均价31.00元/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从0.0608%降至0.0502% [1]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股份来源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1]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 - 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