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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党组织建设条款,明确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强调"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8年,2000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8,616,721元,全部为普通股[1][7] - 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层[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3] - 公司股东享有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向公司报告股份质押情况[15]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 股东大会通知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15日通知[21]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8]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10] - 公司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