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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 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2] - 舆情定义为涉及公司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等[2]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广、影响深、可能造成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舆情工作组,具体执行舆情信息采集、分析及上报[3] - 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拟定应对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3]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4] 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及时回应媒体)、客观公正(核查信息)、系统化应对(全面制定方案)[5] - 报告流程要求知情人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同步上报工作组及监管机构[5][6] - 一般舆情由工作组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并采取控制传播措施[6] 处置措施 - 重大舆情应对包括实时监控、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发声、发布澄清公告、发送律师函或诉讼维权[6] - 需总结危机处理经验以提升应对能力[6]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需保密舆情信息,违规泄露或内幕交易将追究法律责任[7]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擅自披露信息导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7]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依法追责[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9]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