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部超导与兴业国信签署《债转股协议》,兴业国信拟将其持有的1,200万元可转债借款转换为东部超导投资款,按投前估值6.3亿元向东部超导投资,其中1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5][6] - 债转股完成后,兴业国信指定关联主体苏州福盈作为持股主体,持有东部超导1.8692%股权 [2][6] - 公司直接持有东部超导股权比例从60.9524%降至59.8131%,全资子公司永鼎投资间接持股比例从6.4762%降至6.3551%,合计持股比例从67.4286%降至66.1682%,仍保持控制权 [3][6] 交易对方情况 -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4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和股权投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0][11] - 苏州福盈超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为兴业国信关联主体,出资额1,370万元,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活动,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2][13]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300万元,主营超导磁体、超导电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超导电力技术服务 [15][16] - 2025年3月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注册资本从6,000万元增至6,300万元 [18] 协议主要内容 - 债转股协议约定兴业国信将1,200万元可转债转为东部超导股权,剩余1,800万元可转债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协商转股,否则按年利率2.8%计息 [20][21] -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规定苏州福盈在触发回购条件时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回购款按年化6%利率计算 [27][28][31] - 若东部超导后续增资估值低于6.42亿元,苏州福盈有权要求调整认购价格或无偿获取股权以维持持股比例 [33][34][36] 交易影响 - 本次债转股可提升东部超导经营实力,满足资金需求,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带来商业机会 [40] - 公司仍保持对东部超导的控制权,回购权安排不会对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0]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