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16元人民币,以总股本17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和2025年7月11日(除权息日) [1][3] - 本次分红为纯现金分红,不涉及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 分红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1] -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844元人民币,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3][6] - 沪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2844元人民币 [6] - 其他股东自行缴税,实际每股派发0.316元人民币 [6] 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证券部电话0472-2642244咨询权益分派事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