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解禁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35名激励对象4,438.5万份股票期权,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数量分别为4,380.5万份(524人)和240万股(4人)[10][11]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273.5万份,涉及61名激励对象[1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3年6月30日起24个月后开始,行权比例为30%[14] 行权及解禁条件成就 - 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445名激励对象可行使1,082.4万份股票期权,4名激励对象7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2] - 公司2024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超40%,达到业绩考核目标[16]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4日届满,4名激励对象满足100%解禁条件[17]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注销76.65万份股票期权,包括:10名离职/身故激励对象45.15万份,23名绩效考核C级人员19.8万份,5名D级人员10.2万份,以及首期到期未行权1.5万份[18][19] - 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激励计划实施及本次行权/解禁/注销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5][6][9][12] - 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