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市场认同,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目标[2] - 管理活动遵循四大原则: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诚实守信(规范运作)[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九大方面: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4] - 采用多元化沟通渠道:官网专栏、电话/传真/邮箱专线、业绩说明会、路演及现场参观等[5][6] - 信息披露优先级要求:指定媒体披露优先于其他公共渠道,禁止以新闻发布替代正式公告[3] - 业绩说明会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需提前公告时间/主题,并开通投资者提问渠道[7] 组织架构与职责规范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8] - 工作人员需具备四项核心能力:法律/财务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全面了解行业及公司情况[8] - 禁止行为清单: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股价预测或承诺等八类情形[10] 互动易平台管理细则 - 平台回复需遵循七项规范:不涉未公开信息、不选择性回复、不迎合市场热点、充分提示风险等[12][13]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回复内容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一致且避免误导性表述[11][15] - 对市场质疑或敏感问题需谨慎回应,不得夸大事实影响股价[15] 配套机制与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制度,保存活动记录/演示文稿等资料至少3年[9][1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培训、危机处理等活动,但顾问不得代公司发言[11] - 定期对董事、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提升合规披露意识[9]
豪鹏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