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7][9][14] - 预留部分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83.8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日 [12][13] - 本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法定禁止授予情形 [10][11] 批准与授权流程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7][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议案,关联董事王振坤回避表决 [9][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及授予条件成就 [9][12][13] 授予具体安排 - 授予日:2025年7月2日,为交易日且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后12个月期限 [11][12] - 激励对象:67名符合条件人员,经公示无异议 [8][12][13] - 授予规模:1483.86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的20%(首次授予后调整预留部分为1659.14万股) [9][13] 合规性审查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激励对象无禁止授予情形 [10][11] - 授予价格1.26元/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信息披露程序将按监管要求履行 [12][13][14] 后续程序 - 需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及公告手续,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